在欣赏完第五部歌剧电影后,回想起上一部观看的《汉密尔顿》,对比二者的群像叙事风格,我更倾心于《初步举证》的叙事手法。尽管其情节略显常规,但在细节雕琢与科默的精彩演绎下,影片绽放出别样的光彩。法律的公平正义,这座巍峨大厦,需由鲜活的人去赋予其灵魂,而真正的正义,源自于对真理的不懈追求。《初步举证》在社会议题的渗透与非极端化表达上,为众多女性题材电影树立了典范,诸如《想象之光》、《还有明天》等佳作,均从叙事视角出发,而非单纯的观点宣泄。《好东西》与《出走的决心》常被并置讨论,作为国内该题材的先驱,两者各具先锋意义,但前者在剧情连贯性上稍显不足,未能达到优秀电影应有的标准。
某某在观点阐述上,虽指出电影是艺术表达的一种形式,却批评将电影简化为议论文,甚至沦为“小品式”电影。然而,《初步举证》与《出走的决心》正是通过电影艺术这一媒介,进行深刻而细腻的观点传达。我深信,这种深入浅出、引人深思的观点表达,才是推动女性群体摆脱边缘化的有效途径,而非盲目跟风或挑起争议,那样只会助长激进派沙文主义式的单向攻击思维。
回归电影本身,影片中对女主的审判,聚焦于性暴力情节是否构成犯罪,强调观念与行为的双重标准。这不禁让人反思,是否在无形中对受害者进行了二次伤害?将犯罪过程量化为可衡量的判准,法律似乎成了一道道束缚受害者的枷锁。这一深刻问题,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入思考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