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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槽公司扯和前公司扯皮6年,分文版税没拿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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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篇文章中,邓紫棋回忆起自己在15岁时因对公司的信任而签订了一份合约。这份合约不仅标志着她音乐生涯的开始,也意外地成为了她与自己的音乐作品之间的一道屏障。“15岁那年,一个基于信任的签名,却成了一把锁,锁死了我与自己的音乐‘孩子'重逢的机会。往回走一步,我竟走了六年。”邓紫棋如此描述这段经历。

由于当时她还很年轻,并且母亲不懂英文,在没有律师审阅的情况下就签下了全英文的合约。后来她发现,这些歌曲的著作权并不属于她本人。此后,邓紫棋与前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持续了超过六年,期间她也未能从《泡沫》、《光年之外》、《我的秘密》等热门歌曲中获得版税收入。

然而,邓紫棋提到,能够重新录制旧歌的原因之一是她在14岁时加入了CASH(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),“因为热爱创作,我在14岁时便加入了CASH,成为了一名注册作曲人。未曾想到的是,这个少年时期的无意之举,竟然成为了今天我能再次拥抱自己的‘孩子'的关键。”

“今天,我很高兴地告诉大家——我终于能够重录旧作了!”邓紫棋兴奋地写道,“希望每一位聆听我音乐的朋友,都能支持这张名为《I AM GLORIA》的重录专辑,支持一位创作者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,就像一位母亲竭力寻回失散的孩子一样!这并不是关于复仇的故事,而是一个重生、的故事。”

根据资料,2019年3月7日,邓紫棋单方面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并成立了个人工作室。蜂鸟音乐随后发表声明称,他们与邓紫棋之间的合约有效期至2022年,并声称拥有这段时间内所有音乐作品及相关商标和知识产权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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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年,双方因违约问题互相起诉,邓紫棋指控蜂鸟音乐利用虚假陈述使她签署了相关合约,并指出该公司未经她的同意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登记了“G.E.M.”和“邓紫棋”的商标。

尽管与前公司的法律斗争仍在继续,邓紫棋表示作为原作者和演唱者,她应当有权获得相应的版税收入。但在过去的六年多里,由于诉讼的影响,她从未收到过任何版税。

邓紫棋进一步解释说,为了实现重录的目标,必须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进行操作。幸运的是,有大陆的法律专家加入,为她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。根据中国大陆的《著作权法》,只要在首次录制或发行录音制品时未明示禁止他人使用,任何人包括创作者本人都可以依法通过“法定许可”制度,在支付一定费用后进行重录,无需再得到原著作权人的同意。

邓紫棋透露,她迅速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了调查与公证,证明除《新的心跳》和《童话休止符》两张专辑外,其他所有创作均未在首次录制或发行时明示禁止他人使用。

“因此,今天我很高兴地宣布——我终于可以重录旧作了!”邓紫棋强调,《I AM GLORIA》将包含10首她精心挑选的原创歌曲加上2首经典之作。

“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,而是一个重生、失而复得的故事。”邓紫棋在文章结尾处深情地写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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