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台湾电影《周处除三害》在大陆上映票房破5亿人民币,然而,该片却陷入了一场抄袭风波。台湾导演钱人豪指控该片编剧、导演黄精甫涉嫌抄袭他多年前曾撰写的剧本《无法无天》,并提出多项证据比对,并向台北法院提起诉讼。
据钱人豪透露,台北地方法院已批准他的民事“假扣押”的声请(暂时扣押的意思),他可以向该片导演黄精甫及制片公司“一种态度”执行共3000万台币(628万人民币)的财产假扣押。
《周处除三害》去年在台湾上映后曝光抄袭风波,导演钱人豪指该片的电影故事大纲、主、配角姓名、部分情节与他筹备多年电影剧本《无法无天》极度相似,并列举多项证据比对,片方与钱人豪各执一词,之后钱人豪提告,该案也进入司法程序。
钱人豪以“《周处除三害》抄袭其著作权获取庞大利润,导致其拍摄计划搁置,造成重大损失”为由,向台北地方法院对《周处除三害》导演黄精甫,以及制片方,监制李烈的“一种态度“”电影公司提出民事假扣押。
根据台湾公司网登记显示,该公司登记资本额约新台币2600万,但实收资本额却仅502万元,实低于钱人豪请求的损害赔偿金额。
钱人豪曾执导《京城81号2》《混混天团》《Z-108弃城》《纽扣人》等电影。
“假扣押”的“假”不是指真假,而是“暂时”的意思,也就是“暂时扣押债务人的金钱”,不让随意转移到别人名下,或做出其他处理,是保障债权人权利的一种方式。
但这不代表钱人豪一定能赢得官司,通常“假扣押”的裁定比诉讼程序要快,所以在官司结束前就可以先扣押(查封、冻结)对方财产,再静待法官的判决结果。
在钱人豪这起诉讼中,他是要求黄精甫和电影公司赔钱,因此形成:钱人豪方面是债权人、黄精甫方面是债务人的假定关系。
“假扣押”在声请后,债权人没有在法院裁定的一定时间内起诉,债务人(黄精甫)可以声请撤销“假扣押”。
钱人豪对台湾媒体表示,他提起诉讼不久后就通过律师声请假扣押,经过近4个月才获裁定,之后他发布声明:
“这么做不只是为了自己,我也不是一个刚出茅庐的电影人了,遇到这种事情都如此无助,何况想进这行或是在这圈子刚起步的新人,碰到类似状况该如何面对。
我只是捍卫自己的作品权益,关于本人剧本故事无法无天被一种态度公司抄袭拍摄《周处除三害》一事,谢谢法院给我一个公道,让我有权利来假扣押对方的票房跟资产。
也希望大家可以尊重原创,不要再有这种不尊重创作的事再发生。我相信任何一个编剧都不会像黄导演说自己的作品是烂大街,谁都想得到,满街都有。我要求黄精甫跟李烈一个公开道歉诚实面对切勿自误。”